隆基泰和入园企业优惠政策

入驻隆基泰和工业园可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税收政策

对来高碑店市投资的生产性、公益性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企业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市财政留成部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分别按不同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扩大再生产。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1 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市财政留成部分的20%返还给企业。

2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2亿元(含2亿元)的,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市财政留成部分的30%返还给企业。

3 对从事电子技术、信息产业、生物工程和节能环保、新材料等的高新技术企业;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被认定为国家级新产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终端产品生产企业,返还期限延长两年,延长期内返还比例减半。

4、对列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法人代表、总经理(或厂长),在高碑店市工作期间所得报酬,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

3、对年度纳税1000万元(国、地税各项税收之和)以上的企业,除给予必要的政治荣誉外,按纳税额的1%奖励给企业经营者。

对于国家鼓励政策内的行业及入住后能对当地安置就业或其他方面做出贡献的企业,可一事一议,具体商定优惠政策。

二、收费政策

对在高碑店市新建的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公益性及基础设施项目,缴省、保定市以上且有幅度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限额征收;其应缴的地方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旧城改造费、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土地征用管理费等费用,按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

1、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免缴30%。

2、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2亿元(含2亿元)的,免缴50%。

三、高碑店市政府服务承诺

1、简化办事程序。本着为项目服好务的原则,市政府将明确专人协助项目单位领办、代办项目审批、注册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的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率。

2、实行重点保护。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市政府颁发《重点保护企业牌匾》和《重点企业绿色通行卡》,为客商提供车辆通行、出入公共场所、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便利。

3、建立重点企业检查许可准入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到挂牌保护的重点企业检查收费的,需到市纪检委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进企业检查审报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干预企业的内部事务和正常生产经营。严禁擅自进入企业内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高碑店市政府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坚持客商投诉必究。公布举报电话,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亲商、爱商、护商的环境和氛围,投资者如遇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可直接到市优化环境投诉中心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绝不姑息。

对于特别重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根据投资者申请,可以代投资者向政府申请更加优惠的政策。